终焉:坐忘道的我成为驯龙高手!

第二十四章:炸天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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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名:
终焉:坐忘道的我成为驯龙高手!
作者:
乱云千碟
本章字数:
5084
更新时间:
2025-01-16

“我叫吕凤先……”

“你他妈的是吕布在世,当然不会死……”

白榆就像逛菜市场一样,手里握着一罐打开的可乐,用【灵闻】听着主角团的动向,悠闲的走在终焉之地破败的街道上。

“看来时间差不多了……”白榆喝下最后一口可乐,额头上的鬼眼睁开,红光一闪间瞬间消失在原地。

一间有些破败的旅馆被人推开了大门,一个身材性感的女人走了出来。

女人出门的一瞬间就愣在了原地,只见一个穿着黑色皮大衣,戴着墨镜,看起来不三不四的男人坐在一辆黑色摩托车上挡在路中央。

“有事?”江若雪问道。

白榆潇洒的摘掉墨镜,说道,“极道万岁。”

“嗯好,万岁。”江若雪侧过身直接选择绕道而行。

“唉等等!”白榆立马从摩托车上下来,追了过去,“你难道不想再继续问问别的吗?”

“抱歉啊,虽然你和我是同行,但我俩并不熟。”江若雪头也不回的继续说,“而且我还急着回去见我老婆,她一个人在家会寂寞的。”

“巧了,我也要去见我们的王,时间过得真快啊,上次和她还有潇潇一别还是昨天,现在已经是今天了。”

江若雪听后怔了一下,然后“噗哧”一声,被白榆的话逗笑了,“原来你就是那个打着我的名号坑蒙拐骗我老婆的那个混小子!”

“原来知春姐已经告诉你了。”白榆双手环抱在胸前,一脸傲娇的说道,“不错,行不更名坐不改姓,鄙人【炸天帮】白榆。”

“【炸天帮】是个什么东西?”江若雪来了兴致。

“当然就是字面意思,炸掉以高悬于参与者头顶不停压迫参与者、逼迫员工签署霸王条款、无偿占有员工剩余价值,只为榨干员工最后一丝价值的桃源黑心大老板;

制造血腥暴力事件、搞个人崇拜主义,宣扬封建迷信的桃源大毒瘤天龙为首的欺男霸女、调三斡四、狗仗人势、人干的事不干、人不干的事都干的【天极生肖】组织,让参与者翻身农奴把歌唱,成为桃源主人的帮派了。”

听着白榆这一顿逆天的嘴炮输出,江若雪吓得面色惨白。

“混小子……你疯了!”她带着颤抖的语气说道,“你知不知道……说出这番言论会是什么下场?”

江若雪已经想到白榆被玄武开膛破肚,掏心掏肺的血腥场景,和被朱雀夺走理智变成颠人后载入屎厕,终日疯疯癫癫不干人事的埋汰场景,以及被震怒的青龙一道【惊雷】劈成灰烬连渣都不剩的震撼场景了。

可她怀着忐忑的心情等了半天,依然不见玄武和朱雀其中一个来制裁这个大放厥词,侮辱天级生肖,侵犯天龙人格权的“先驱”。

就连天空虽然不算风和日丽,天朗气清,甚至浑浊不堪,恶臭弥漫,但就是没有要打雷的阵仗。

白榆自然知道江若雪在想什么,一脸得意的走上前在江若雪耳边轻声道,“我贿赂了上层人物。”

江若雪眼睛瞪的老大,仿佛听到了什么极为震撼的消息。

贿赂上层人物?开什么玩笑,如果玄武和朱雀没有来制裁他,还能理解为朱雀主要负责制裁违规的生肖。

玄武虽然负责制裁参与者,但侮辱天龙……可能不算犯规,而且这顿侮辱天龙的发言,文采算是还不赖,以玄武的智慧估计听不出来是在侮辱天龙也说不定。

但天狗和青龙可是有【灵闻】的,就算眼前的这个人用了什么办法贿赂了天狗,那青龙呢?

以青龙那残暴、喜怒无常的性格能被人贿赂?

一定是眼前这个人走了天大的狗屎运,青龙不屑出手把他劈成灰烬。

对,一定是这样。

虽然这种说辞江若雪自已都不信,可和贿赂青龙相比自已的这种说辞更加符合逻辑规律。

江若雪表情逐渐恢复平静,盯着白榆严肃的问,“我虽然不知道你到底是什么人,但【极道】是知春的信仰,你想要见知春就得告诉我你的立场,你相不相信我今天带你去见知春的举动会做出有损【极道】,伤害知春的结果?”

白榆的脑海中此刻无比清晰的听到了【因果】两个字。

他的意识此时竟然有些涣散,“我不……相信,我今天去见燕知春……非但不会让【极道】受到任何损害,还会让【极道】如日中天,在不久的将来成为一支势如破竹的队伍。”

白榆迷迷糊糊中说出这番言论,把自已都吓了一跳。

只能暗叹【因果】不愧为最强的概念极回响,除了能用它预测未来外,书中一切看似不合理的地方都能用【因果】来解释,这种回响自已必须要得到。

如果【坐忘道】加上【因果】不知道会发生怎样意想不到的变化,或许只要说出符合逻辑关系的谎言都能让人百分之百的相信。

亦或者做到言出法随的地步,只要用【坐忘道】说出的谎言,都能通过【因果】来实现。

“没想到你的作用这么大。”

江若雪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穿的不伦不类,像极了社会上那些无所事事的混子的白榆。

可自已的【因果】不可能预测错的,于是只能放下对白榆的偏见,说:“既然如此,你就跟我走吧。”

“好。”

白榆立马答应一声。

“好就赶紧去开车呀!”

“什么车?”白榆疑惑的挠了挠头。

“你那摩托车是真的,还是赝品?”江若雪盯着门前停靠的黑色摩托问道。

“是真的……好像叫豪爵,可是我不会骑。”

“不会骑你能把它带到这里?别告诉我是你扛过来的。”江若雪笑着看向白榆,露出一副别忽悠我,我懂你的意思。

“你们男人在好色上还真是团结一心的生物,无论老的、小的,还是丑的、帅的都喜欢颜值高的女人。”

白榆:???

“行了,别解释了,我懂。”

江若雪走到摩托车旁戴上了白榆摘下的墨镜,随后坐上摩托车熟练的转动车钥匙,发动引擎。

“上来吧。”

白榆小心翼翼的坐上摩托车,手颤抖的伸向江若雪的腰部,做了所有《十日终焉》男读者想做却做不了的事。

当他的手触碰到柔软腰肢的一瞬间,江若雪身体颤抖了一下。

随后回过头,严肃的说道,“把你的外套脱了!”

“啊?”

“啊什么啊?还有……把你的手移开,我的身体只有我老婆燕知春能碰,你抓住外套不被甩出去就行。”

白榆听话的脱掉了身上的黑色皮大衣,发现江若雪正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自已看。

“几岁了?”

“十八,刚参加完高考。”

“原来是个小奶狗啊。 ”江若雪接过皮大衣穿到了自已身上。

白榆被江若雪说的脸颊涨红。

“什么小奶狗,我……”

江若雪一脚油门下去,摩托车一个颠簸,白榆险些被甩下摩托。

他两只手艰难的抓住江若雪皮大衣的衣角,才避免了被甩个狗吃屎的惨剧。

“即使成年了也要节制,少看那些低俗影片,要好好学习少和社会上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。”

江若雪此时化身一个唠叨家长,对白榆一阵爱的教育。

“你这么小的年纪就被抓到了终焉之地,该不会是糟蹋了谁家姑娘,害的她身败名裂了吧?”

白榆听着江若雪的话,一脸的黑线,嘴角抽了抽最终还是放弃了辩解。

因为他发现江若雪越是对自已进行爱的教育,她对自已的好感值就越高。

【江若雪好感值:56%…58%……60%…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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