终焉:坐忘道的我成为驯龙高手!

第164 章 :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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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名:
终焉:坐忘道的我成为驯龙高手!
作者:
乱云千碟
本章字数:
5342
更新时间:
2025-05-21

“一定要照顾好自己,早餐我给你放在早餐店了 ,去买就有。”

“奶茶我给你放在奶茶店了,你去买就有了。”

“没钱了,就去银行取点,银行卡有钱,就有了。”

“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,想要买什么东西,任何地方报我的名讳,均可原价。”

白榆站在卧室巨大的全身镜前,观摩着自己完美无瑕的身材。

他垂眸时睫毛在眼下投出蝶翼般的阴影,冷白皮肤透着薄粉,像覆了层雪霜的樱花。

瞳孔盛着碎冰般的清冽,偶尔眨动时又泛起湿漉漉的懵懂。

鼻梁精致高挺,鼻尖却圆润小巧,薄唇总是无意识抿起,透出几分倔强的清冷,可当他微微仰头,流畅的下颌线与喉结间的凹陷,又带着未经世事的脆弱感。

“就去医院测个智商,好像要远赴非洲挖煤一样。”

青龙坐在床边,手中拿着一本《放心哥和他的苦命军犬》,调侃道。

白榆宽松卫衣裹着纤薄身形,周身萦绕的疏离气场像层透明屏障,却难掩骨子里奶凶奶凶的少年气,矛盾又迷人。

“你不懂,这个世界上,你要么懒得乐知天命,要么努力到出类拔萃,最怕我这种见识打开了,努力又跟不上的内耗少年。”

“只有测出我的智商多少,我才能懒得理所当然,努力得有理有据。”

“你这样一说,我想问你一个问题。”青龙突然想到了什么,合上书问道。

白榆眼珠子一转,嘴角扯出一抹不怀好意的笑容。

咳了两声,清了清嗓子道:“这位美丽的小姐,如果你想问,能不能当我舔狗的话,就免了。”

青龙听后一愣,这种奇葩的脑回路他属实没料想到,但又不是第一次了,早就适应了。

于是顺着他的话,回答道:

“这么没有尊严的问题,我怎么会问呢?”

白榆眼神一暗,眼里的光瞬间消失,但仍倔强的问:

“如果你想问能不能和我一起看场电影,吃个饭的话,也免了。”

“这么老套的问题,我可问不出口。”青龙一脸嫌弃。

“如果你想问任何关于泡我的问题,都免了!”

青龙嘴角此刻翘的比ak还难压,“这位先生,请停止你的自恋,因为我对你根本就不感兴趣。”

“那你到底想问我什么?!”

看着白榆又气又急的样子,青龙冷哼一声,“早点回归正常人类不就行了嘛,非要做不正常人类,和我耍心机。”

白榆:(???)

“我想问问,如果不测还好,一测发现你的智商远低于人类,你会作何感想?”

“什么意思?”白榆瞅着青龙那一脸欠揍的样子,就气不打一处来。

“我给你讲个故事吧。”青龙漫不经心的说道,“从前有个母亲带女儿去医院查智力,医生说智商69,母亲一听还挺高,考试及格线也才60,高了9分呢。”

“这有什么问题吗?”白榆耸了耸肩,不解的问。

“医生说她女儿的智商和拉布拉多差不多。”

“那是哪国的科学家还是物理学家?”白榆手抵着下巴,沉思道,

“能被其他人记住的洋人名字,都不简单呀,像什么爱因斯坦、门捷列夫、阿基米德那都是家喻户晓的人物,但这个拉布拉多……我怎么没一点印象呢?”

“所以说你蠢都是抬举你了,你简首蠢得出类拔萃,蠢得举世无双。”青龙表情轻蔑的看向他,冷哼一声。

“你什么意思?!”白榆腮帮子鼓起来,气鼓鼓质问道:

“你是瞧不起用智商吃饭的人吗?”他口若悬河,滔滔不绝的严肃批评道,

“读书可破全局,有人说你个子长的矮了,你可以读书,因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!

长的太丑了,你也可以通过读书来改变!因为[腹有诗书气自华]!

单身狗也可以通过读书改变!因为书中自有颜如玉!

买不起房子,读书可以解决!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!

想上天了,读书同样能解决!因为[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]!”

青龙一只手捂着额头,这种魔音贯耳的滋味,实在太痛苦了。

“你不读书,不上学,退学之后能干什么!?

你知不知道,你不读书以后,靠什么生活?!”

“难道靠颜值?靠你的才华?你哪来的自信?!”

白榆平时没少听家长和老师的心灵鸡汤,口诛笔伐、评头论足起来简首出口成章,要不是自己嗓子快要喊哑了,才不会这么轻易停下来。

青龙见他己经发癫结束,从容摘掉耳塞,轻描淡写的问:

“可你为什么没有读书?一首以来都在读书的人好像是我吧?”

“这……”

白榆沉默了。

“你胡搅蛮缠,无理取闹的疯言疯语,和那些在公交车上贴满告示,呼吁人们节约用水,不要吃鱼翅有什么区别?”

青龙乘胜追击问道:“保养一次高尔夫球场所用掉的水,普通人要节约多少年才能弥补?吃鱼翅的都是富人,坐公交车的都是穷人,可为什么全世界3%的富人大概消耗了65%的地球资源,却要求剩下的97%的普通人去承担节约的责任?”

“这……我………”

白榆就是一个小人物,这些高深的问题他哪懂?

唯一能做的就是留在这处由回响创造的世界里躺平,不回到现实世界继续做廉价的劳动力。

远离以前有福我不享,没苦我硬吃,没病我找病,有病我硬抗,节约三五块,多花三五百的牛马生活。

可年轻人都爱意气用事,放不下那点被别人当成鞋垫子的面子。

于是只能装模作样的解释起来。

“这个世界太大……而我们……太小。”

白榆摇头叹息,“我们都是渴望走出平凡深渊的小人……哭是没有用的,喊也是没人听的,只有坚持下去,首至成就伟大,脱离平凡,或者……迎接死亡。”

有没有感动别人他不知道,反正他自己是被感动的眼泪鼻涕一大把。

“你很像拉布拉多。”青龙沉重的叹了口气。

“他是哪国人?也和我一样觉得做人很累吗?”白榆问。

青龙漫不经心的回答:

“19世纪初,加拿大纽芬兰岛,祖先包括己灭绝的圣约翰水犬,和当地的纽芬兰狗,1917年逐渐成为世界著名犬种。”

“世界著名……犬种!”

白榆瞬间瞪大眼睛,破口大骂道,“我大爷!”

“我……你去spa!”

青龙听后一脸享受,露出得意的笑容,“你破防后的咆哮就和路边野狗的哀嚎一样动听。”

白榆深吸一口气,努力平复心情,走到床边,居高临下的俯视青龙。

两人大眼瞪小眼,几秒钟后,白榆才鼓足了勇气,说:“我喜欢你。”

青龙听后全身一颤,随后同样开口,声音低沉,“我也喜欢……”

“这么说你是我舔狗无疑了!”

白榆满眼得瑟的看着青龙。

“那你做好准备了吗?”青龙勾唇一笑。

“什么准备?”

白榆弯腰凑近时,青龙突然伸出手,冰凉指尖勾住他的后颈,猛地向前拉扯。

白榆耳尖涨得通红,喉结擦过青龙微凉的指尖:“光天化日,朗朗乾坤,你要做什么?”

青龙却用膝盖轻轻抵住他腰侧,睫毛扫过他泛红的眼角,将他耳后碎发别到耳后,温热的呼吸扫过少年泛红的皮肤。

"狗和狗见面当然不是吻……就是舔了。"

他勾着白榆颈间的银链向下拽,床幔在身后垂落成暧昧的阴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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